前不久,山东沂蒙山区试验站发生了一幕:农民为防治花生“害虫”金龟甲的幼虫(蛴螬),在地里施加了过量剧毒农药,加上地膜覆盖严密,农药没有挥发彻底,药力依然有效。农药没有将“害虫”杀光,反而使人中毒身亡。
农药、除草剂、转基因并没有使“害虫”和“杂草”的数量减少,反而越治越多。实际上,地球上的一切生命如同我们人类一样,都有生存和繁衍后代的基本权利,如果我们剥夺了它们的这些权利,它们就会与人进行抗争,就会挑起人与自然之间的大战。具有讽刺意味的是,尽管科学家动用了杀虫剂、除草剂甚至转基因等新技术,“害虫”和“杂草”仍我行我素,每年依然出来与农民周旋,有的年景暴发起来,严重威胁产量,甚至导致庄稼颗粒无收。
人类是否进入了杀灭“害虫”、“杂草”的偏执?如果我们放弃了“杀”,和自然搞好关系,将戴在虫草头上的“害”和“杂”两顶“桂冠”摘下来,或许我们能够找到一条满足农业生产,为城市居民提供安全食品的便捷之路。
搞有机种植或绿色食品生产,“害虫”防治是关键,更是难点。以往的措施是在“害虫”出现后才借助农药灭杀,我们的办法是在“害虫”父辈的时候就实施“计划生育”。诱捕,意味着减少了后代的危害。“杂草”具有“斩草不除根”的特点,不断与庄稼争夺养分和空间,由于人工费昂贵,这个农活基本由除草剂代替了。然而,除草剂污染远比农药严重,长期下去土地就会受损害。为此,有人设计了玉米地养鸡试验。鸡既控制了虫子,又将杂草尽收“囊”中,还给庄稼施了肥,且这个流动的“施肥机”可将优质有机肥均匀施加在庄稼需要的地方。具体做法是,在玉米生长到“小喇叭口”阶段,自由放养一定密度的鸡,用人工光源引诱“害虫”,有效补充蛋白源,不足的食物以小麦粒补充。我们称上述做法为“禽粮互作”模式。
庄稼地养鸡,既充分利用了空间资源,又将除虫、除草、施肥的工作让这个物种全包了,节省了大量农资费和人工费。可见,变“害”为“利”,“杂草”和“害虫”也是重要资源。一味将其视为农业的“敌人”除之而后快,徒增生产、环境和人类健康诸多成本。国家有关部门是否也该转换一下观念,在投入了巨额研发经费,搞所谓的安全农药、放心除草剂、转基因技术和可降解农膜等等单一技术的同时,可否回过头看一下所走过的路,考虑一下生态学的贡献呢?